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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506-00046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06-05 11:19
发布日期:
2025-06-05 11:19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9
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浏览: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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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鉴于此,针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各中心学校应督促学生监护人认真填写《谯城区延缓入学申请书》(见附件,该申请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一份由中心学校
留存,一份由学生监护人保存
,一份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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