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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506-00046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5 11:19 发布日期: 2025-06-05 11:19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5-06-05 11:19 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浏览: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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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鉴于此,针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各中心学校应督促学生监护人认真填写《谯城区延缓入学申请书》(见附件,该申请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一份由中心学校留存,一份由学生监护人保存,一份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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