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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506-00035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正在严查!举报电话公布→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5 10:31 发布日期: 2025-06-05 10:31

亳州正在严查!举报电话公布→

发布时间:2025-06-05 10:31 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浏览:2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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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为期1年的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严肃查处一批假冒伪劣食品、
办理一批违法案件
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净化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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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谯城区大杨镇的一家商超内,对商超的营业执照、进货凭证等证照进行查看,并对超市内销售的有包装食品、肉类、水果等产品进行检查。
检查中未发现该超市内销售有“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假冒伪劣产品,但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散装红糖和白糖未存放在密封柜里,容易被污染。肉类食品销售区仍违规使用生鲜灯,对于这些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店铺经营者立刻整改。
“现在我们正在严查假冒伪劣食品,知道哪些食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吗?”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询问了店铺经营者。
店铺经营者表示,只知道进货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不销售“三无”产品,不了解关于其他假冒伪劣食品的定义。
据了解,农村地区是假冒伪劣食品的易发地,假冒食品是指生产经营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食品。伪劣食品是指生产经营质量低劣或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山寨”食品是指生产经营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假冒其他品牌,误导消费者的食品。
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该乡镇多家超市和校园周边的小卖铺,未发现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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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主要聚焦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问题。

重点整治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等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有效开展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还细化了十条具体举措
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间节点
制作发布
《亳州市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图鉴》
提升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认识
如果消费者发现
有假冒伪劣食品
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nd--


来源:《亳州晚报》

一审:丁静  二审:于海博  三审:李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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