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32H/202506-00005 | 组配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5年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04 10:28 | 发布日期: | 2025-06-04 10:21 |
谯城区2025年无棚户区改造、保障型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160户,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补贴发放计划(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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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划发放户数 | 计划发放资金 | 补贴发放标准 |
租赁补贴 | 160 | 32万元 | 每人每月补足18平方米,每户补贴不超过60平方米; 1.对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6元/月及以下(含低保家庭)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 2.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6元-1870元/月(含1870元)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暂定为4.5元/月。 3.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870元-2636元/月(含2636元)的,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暂定为4元/月。 (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暂定为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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