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5670/202505-00096 | 组配分类: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沙土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21 11:49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11:49 |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目前已经建立了从学前至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我区在义务教育阶段落实的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包括:
(一)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目前,谯城区没有自行设立的其他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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