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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41X9/202505-00039 组配分类: 收养、入籍等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收养登记程序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14 09:29 发布日期: 2025-05-14 09:29

收养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25-05-14 09:29 来源:谯城区汤陵办事处 浏览: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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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程序如下:

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2、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

3、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办理登记,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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