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迁移登记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503-00121 组配分类: 迁移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购房户口迁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1 10:14 发布日期: 2025-03-11 10:16

【办事指南】购房户口迁入

发布时间:2025-03-11 10:16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72 次
【字体大小:
事项名称: 购房户口迁入
事项编码: 警种: 户政
事项类型: 其他权力
行使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亳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受理条件: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则另一方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上备案证明;
(3)跨市户口迁入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4)《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流程: 开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直接办结→核对原件→取件→结束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部门: 户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