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249U/202503-00037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查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3期)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3-21 15:53 | 发布日期: | 2025-03-21 15:53 |
近期,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等9类食品1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亳州市谯城区红晴超市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亳州市谯城区红晴超市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谯城区水优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亳州市优客鲜品超市销售的小台芒,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附件:
1.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3期)-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2.2025年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3期)-合格食品信息.xls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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