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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204-00179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2·3·2”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20 10:59 发布日期: 2023-04-20 10:59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2·3·2”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10:59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1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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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2·3·2机械伤害

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区安委办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事故基本情况

202232日,亳州市索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2022714日,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根据区政府的批复意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理意见进行了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1.中铁集团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级教育”流于形式,未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标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1926日,该公司缴纳罚款。

2.金玉,珑熙庄园项目部经理。作为该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施工单位管理松懈,对施工期间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落实整改责任,对劳务分包单位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2021926日,金玉缴纳罚款。

3.陈显,珑熙庄园项目部安全员,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落实情况:2021926日,陈缴纳罚款。

4.韩立新,珑熙庄园项目部1#楼和5#楼栋号长。作为5#楼施工安全和质量的负责人,对安全防范距离不足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落实情况:2021926日,韩立新缴纳罚款。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逐项进行了落实。

(一)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并对事故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制定专项方案,推进专项检查。

(二)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包保到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教育,做好工人进场培训和落实三级教育。

(三)全面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区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防高坠和防物体打击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预防事故发生。

四、评估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我办认为该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事故发生后,谯城区住建局和中铁集团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和活动,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下一步,我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严格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亳州市谯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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