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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79M/202502-00022 组配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机构: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谯城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报指南
名称: 谯城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报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8 10:34 发布日期: 2025-02-18 10:34

谯城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8 10:34 来源: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1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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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4〕117号)、《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谯农〔2024〕122号)等文件。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范围

谯城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3个品目。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

四、补贴标准

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五、申请程序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主申请。购机者应及时通过皖事通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交易记录、一卡通原件等材料,自主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 

(三)机具核验。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行政服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农业农村部门上门核实。

六、申请材料

购机者应及时通过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区农机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七、咨询电话:0558-8556006。

八、受理单位:亳州市谯城区农机服务中心。

九、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

十、举报电话:0558-8556006;

地址:谯城区魏武大道13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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