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986E/202501-00065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芦庙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基本信息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07 09:51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09:54 |
二、审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三、受理部门:谯城区市场监管局
四、办理条件:
申请食品小餐饮备案,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
受理条件:《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第四十四条:从事小餐饮、食品摊贩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三)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五) 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 (六)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申请材料
1、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4、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和布局简图;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六:办理基本流程
七:承诺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窗口领取或快递
十、监督投诉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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