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
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专题首页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法治宣传教育
>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51U/202501-00031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华佗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01-06 15:41
发布日期:
2025-01-06 15:41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1
来源:谯城区华佗镇
浏览:137 次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负责人:张曼
职务:法援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58-2909215
投诉地址:谯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5522631、2909215
投诉传真:5522631、2909215
邮子邮箱:qcqsfjbgs@126.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