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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04A/202501-00065
组配分类:
法治宣传教育
发布机构:
谯城区龙扬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01-07 15:26
发布日期:
2025-01-07 15:26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7 15:26
来源:谯城区龙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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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电话:0558-290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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