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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628D/202501-00010 组配分类: 特殊教育
发布机构: 谯城区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2024年特殊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7 09:41 发布日期: 2025-01-07 09:41

2024年特殊教育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发布时间:2025-01-07 09:41 来源:谯城区教育局 浏览:2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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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实现 “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我区多措并举,努力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服务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升。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科学评估

2019年,我区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和区卫计委组成。因各乡镇上报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数量较多,居住分散,加上残疾人受教育能力评估专业性强,观察指标多,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力量有限。为破解这一难题,我区在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各乡镇均成立了由教育、卫生、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残疾人受教育能力评估专家组,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并给出入学安置建议。

(二)强化入学安置保障

各学校成立相应组织,落实直接责任,结合区残联提供的残疾儿童名单,每年安排两次全面排查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发现仍未入学的,根据其本人情况,适合特教学校就读的,积极与市特教学校联系,帮助其进入特教学校学习;具有普通学校随班就学能力的,根据适龄学段,由中心校负责协调安排学校安排其随班就读;因重度残疾,不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根据适龄学段,由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送教上门;随监护人去外地的,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联系,保证其入学;对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不具备学习能力的,由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中心校为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

(三)突出重点,做好服务工作

为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要求,对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立资源教室。2020年-2024年,我区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共设立了21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有效的提升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受教育质量。

区教育局要求学校在做好对随班就读学生关爱和帮扶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送教上门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明确专人负责,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建立学籍,与正常学生同样管理,并逐人建立档案资料,规范整理个别化教育方案和指导教育手册等过程性资料。明确要求对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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