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10-00166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0-28 11:04 | 发布日期: | 2024-10-28 11:04 |
区委督查考核办: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李传成关于促进城区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1.交办事项办理进展
我局接到该任务后,高度重视,5月14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事项中所反映的两宗闲置土地,皆为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公司地王商业中心项目。地王商业中心项目位于人民路北侧、新华路东侧、州后街南侧,是由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公司(原松井置业安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了解,2001年8月8日亳州市人民政府与松井置业(安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开发地王商业中心的合同书》招商引资协议,由政府负责开发建设用地上的拆迁工作,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补偿、安置。
2.交办事项办理结果
事项中反映的人民中路与新华路交叉处(老卫生局)及 州西街南头和粮食局后面等闲置地块,因存在拆迁及信访遗留问题暂未开发,待遗留问题解决后与周边地块整合后开发建设。
办复类别:B 类
联系电话:0558-5520029
(单位印章)
2024年5月15日
抄送:市委督查考核办。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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