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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410-0016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8 11:04 发布日期: 2024-10-28 11:04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8 11:0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4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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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考核办:

我单位对市人大代表李传成关于促进城区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1.交办事项办理进展

我局接到该任务后,高度重视,5月14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事项中所反映的两宗闲置土地,皆为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公司地王商业中心项目地王商业中心项目位于人民路北侧、新华路东侧、州后街南侧,是由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公司原松井置业安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了解,2001年8月8日亳州市人民政府与松井置业(安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开发地王商业中心的合同书招商引资协议,由政府负责开发建设用地上的拆迁工作,亳州市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补偿、安置

2.交办事项办理结果

事项中反映的人民中路与新华路交叉处(老卫生局)及 州西街南头和粮食局后面等闲置地块,因存在拆迁及信访遗留问题暂未开发,待遗留问题解决后与周边地块整合后开发建设。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8-5520029

(单位印章)

2024515

抄送:市督查考核办。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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