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7599/202501-00320 | 组配分类: | 目录清单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卫健委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本)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31 09:49 | 发布日期: | 2025-01-31 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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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事项类型(“主动公开类”或“依申请类) | 服务对象 | 责任方式 | 监督方式 | ||||
1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主动公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服务信息 | 办公室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2 | 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公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278号)明确经费补助标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今年新增的人均5元经费重点支持各地加强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的人均15元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重点支持各地做实做细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新冠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2%;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2%;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2%;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3.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 |
基层卫生与中医管理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908819 | ||||
3 |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服务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22〕11号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70 | ||||
4 | 卫生健康宣传品免费发放 |
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强调,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基本实现以县(市、区)为单位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 2.《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关于“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中明确要求,科学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有助于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水平。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章第十三条 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4.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4号令《国家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计划生育宣传品内部出版物制作单位,要负责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审稿、印制等工作,确保宣传质量。第五章第二十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保证制作、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经费,确保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 5.《关于印发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编事字〔1995〕第36号):安徽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编辑、制作、发行计划生育宣传材料。 |
人事宣教与规划信息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0 | ||||
5 | 医师资格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6 | 医疗机构医师执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补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给医师资格证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7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核实 |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 人事宣教与规划信息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0 | ||||
8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信息核实转报 |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补办办法》: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 人事宣教与规划信息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0 | ||||
9 |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附件1”五、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一)补证对象 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持证人遗失《护士执业证书》的,如需继续执业,应当申请遗失补证。(二)申请材料:1.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表1份(附件4,粘贴照片1张);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证书制作)。“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10 |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资格复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考区的基本情况和人员组成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区设办公室,其职责中第五条明确“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11 | 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服务 | 《关于印发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814号):“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我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从2014年开始,每3年完成1轮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每年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及项目任务,在安徽省抽取部分县(市、区)开展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12 | 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服务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84号)、《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246号),在我省淮河流域部分地区及农村地区开展消化道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工作。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太和县、阜南县和霍邱县4个县(市、区)实施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为主的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在灵璧县、蒙城县、阜阳市颍东区、五河县、寿县、宿州市埇桥区、凤阳县、明光市和阜阳市颍泉区9个县(市、区)实施肝癌早诊早治为主的癌症综合防治项目。在以上13个项目县(市、区)开展以全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工作。在全省16个市、68个县(市、区),共103家医院开展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13 | 农村癫痫防治管理服务 |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84号)、《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财秘〔2021〕246号),在东至县、凤台县、当涂县、太湖县、望江县、歙县、长丰县、宿松县、舒城县开展癫痫病患者筛查、治疗、随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癫痫防治健康教育,消除歧视,规范引导科学就医,营造有利于癫痫防治管理的氛围,造福患者及其家庭。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14 |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健康慢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15 | 开展地方病与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综合防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86 | ||||
16 | 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健康慢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17 | 卫生检验与卫生防疫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检验中心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18 | 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母婴保健法第七条所称婚前卫生指导,包括下列事项:(一)有关性卫生的保健和教育;(二)新婚避孕知识及计划生育指导;(三)受孕前的准备、环境和疾病对后代影响等孕前保健知识;(四)遗传病的基本知识;(五)影响婚育的有关疾病的基本知识;(六)其他生殖健康知识。医师在进行婚前卫生咨询时,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科学的信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指导,并提出适当的建议。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下列医疗保健服务:(一)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二)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三)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四)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五)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六)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七)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八)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新生儿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提供有关预防疾病、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做好婴儿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第十五条:实行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和职责范围,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为孕育健康后代提供医学指导、医学咨询和自我保健知识;(二)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三)对高危孕妇实行重点监护;(四)定期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哺乳,提供避孕咨询。第二十三条:母乳喂养是婴儿的权利和母亲应尽的义务。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推行和支持母乳喂养,为母乳喂养提供服务。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19 | 婚前医学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十一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涉外婚姻婚前医学检查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婚前医学检查名单抄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3.由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许可,我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项目:涉外婚前医学检查。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20 | 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监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第二十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监测。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开展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疾病的筛查。 3.原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4.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扩大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服务范围的批复》(卫函〔2016〕55号):同意你所在开展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基础上,扩大新生儿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筛查服务范围。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21 | 寄生虫病门诊检验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做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各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社会和群众健康医疗服务需求,向社会提供寄生虫病门诊检验与健康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服务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22 |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 |
1.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10号令《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草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任务:拟定计划还说呢关于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拟定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编制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管理及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和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2.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的批复》(皖编字(1991)072号):主要职能负责全省避孕药具的计划、供销、储运、发放网络等管理工作,以及宣传指导和效果调查评估工作。 3.2019年5月原安徽省计划生育药具站更名为安徽省卫生健康药具管理中心,原职责不变。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23 | 肿瘤登记与随访技术指导 |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健康慢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24 | 肿瘤防治健康教育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健康慢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25 | 肿瘤规范化治疗技术培训与指导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发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在政策咨询、标准规范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作用,在条件成熟地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 2.《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9〕57号):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完善防治服务体系。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区域癌症防治中心负责区域癌症防治能力建设和技术工作的统筹协调,通过技术支持、人才帮扶等形式,整体带动区域内癌症防治水平的提升。省级癌症防治中心负责建立本省份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癌症防治工作。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比较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等重点癌症,组织制订统一规范的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在全国推广应用。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3.《关于印发健康安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皖卫疾控秘〔2020〕135号):省级癌症防治机构负责建立全省癌症防治协作网络,成立省级癌症防治专家组,开展对全省癌症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癌症防治工作。推广国家制订的统一规范的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指南。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26 | 性病皮肤病临床诊疗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提供性病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 |
谯城区卫健委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3173 | ||||
27 | 麻风病健康教育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综合防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86 | ||||
28 | 梅毒主动筛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2.《关于开展梅毒血清学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2011〕186号):对省级梅毒实验室建设进行技术指导评价,组织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梅毒实验室人员技术培训,切实加强梅毒检测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能力建设,建立全省梅毒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管理网络,提高梅毒实验室检测的准确性和梅毒确证检测的可及性,探索梅毒患者转介模式,建立转介网络。 3.《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在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的人群集中的场所宣传性病防治知识,倡导安全性行为,鼓励有易感染性病危险行为的人群定期到具备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性病检查。 |
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防治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721116 | ||||
29 | 中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疾控中心健康慢病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26 | ||||
30 | 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加强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老龄委员会服务中心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9375 | ||||
31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70 | ||||
3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33 | 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损坏或遗失的放射诊疗资质批准证书在有效期限内的放射诊疗单位可根据《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 卫生监督所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6 | ||||
34 |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 从2002年开始,原卫生部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并每年专门发文布置开展活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围绕一个主题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 卫生应急与职业健康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68 | ||||
35 | 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救治 |
1.《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及《安徽省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管理方案》(三)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工作,建立办事规则、办事程序等各项制度;受理、审核救治对象的申请;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晚期血吸虫病人医疗救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列入救治范围的晚期血吸虫病人进行告知;及时发现列入救治范围、需进行医疗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保证“应治尽治”政策的落实。 2.《关于印发安徽省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地秘〔2012〕326号):二、医疗救治对象的确定。(三)医疗救治的程序。1、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救治申请。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资料、诊断结果等。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根据患者的病情,组织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分期分批”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医疗救治对象。 |
疾控中心综合防病科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86 | ||||
36 |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区疾控中心重点传染病防治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721116 | ||||
37 | 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六条 实行个人储血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凭本人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无偿献血量二倍免费用血。公民无偿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第十七条 实行家庭成员互助用血制度。无偿献血的公民,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凭其《无偿献血证》和有关证明,按无偿献血量等量半费用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无偿献血等量免费用血。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38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意见》谯政【2014】106号文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70 | ||||
39 |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妇幼保健院(所)或乡(镇)卫生院依据孕产妇保健手册(卡)中的分娩记录,出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卫妇幼秘〔2015〕16号)第三十五条 因遗失、被盗等情况丧失《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页或者副页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40 | 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 妇幼保健中心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011988 | ||||
41 | 预防接种服务 |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开展 | 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512186 | ||||
42 | 退出村医身份、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 | 《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 :一、补助对象 现为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四、认定办法:坚持以县(市、区)为主,按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信息准确无误。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2.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初审结果在乡镇、村医原工作的村卫生室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审核。3.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4.县级审核结果在村医原工作的乡镇以及村卫生室再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及依据。5.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乡两级审核公示均无异议的人员,核定发放补助名单;并经设区的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小组汇总,将发放名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 基层卫生与中医管理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908819 | ||||
43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70 | ||||
44 | 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 遗失或损毁《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可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卫生监督所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6 | ||||
4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遗失或损坏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的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43号):卫生许可证遗失的,应及时刊登遗失启事并申请补发卫生许可证,补发的卫生许可证重新编号,有效期不变。 | 卫生监督所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6 | ||||
46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紧急慰藉 | 《关于做好2022 年度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2〕8 号)附件《2022 年度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实施计划表》第1条:紧急慰藉项目。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救助。 | 计划生育协会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1 | ||||
47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生育补助 | 《关于做好2022 年度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2〕8号)附件《2022年度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实施计划表》第2条:圆梦行动项目。对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失独家庭给予2 万元以内据实补助。 | 计划生育协会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1 | ||||
48 | 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非保藏机构实验室在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在6个月内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从事临床诊疗、疾病控制、检疫检验、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管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菌(毒)种或样本,其保管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但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行政部门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菌(毒)种除外。 | 卫生应急与职业健康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68 | ||||
49 | 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设立变更情况及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备案 |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 第1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伦理委员会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机构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并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登记。第十四条第三款:以上信息发生变化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备案的执业登记机构更新信息。 第二十五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在实施前,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将该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伦理审查决定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
人事宣教与规划信息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3037050 | ||||
50 | 托育机构备案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2.《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 〔2019〕25号)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2978070 | ||||
51 | 义诊活动备案 |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52 |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在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予以注明,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53 | 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备案 | [法律]《疫苗管理法》(2019年主席令第三十号) 第四十四条 接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应当报颁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2.[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503号)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 谯城区卫健委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54 | 医师执业多机构备案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第十七条:“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55 |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备案 |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 3.《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0〕7号):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要求,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
医政医管与政策法规股 | 主动公开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112703 | ||||
56 | 中医诊所备案 |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 基层卫生与中医管理股 | 依申请类 | 群众 | 1.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2.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 0558-590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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