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679M/202407-00068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度油价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度油价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08 15:57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15:52 |
关于印发《谯城区2024年度油价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谯城区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谯城区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各镇乡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渔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亳州市农业农村局《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亳农牧〔2024〕4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240号)文件精神,结合谯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稳定实施支持政策、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为主线,积极推广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设施渔业发展、水产种业振兴、数字化渔业等项目,支持渔业综合种养产业、生态健康养殖、资源养护等工作。扎实推进渔业绿色发展,优化渔业产业结构,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渔业科技水平,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不断增强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施主体
谯城区水产养殖企业、技术推广和执法机构。
三、实施内容
支持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50万元)
1.支持对象。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养殖池塘面积50亩以上。
2.建设内容。按照《安徽省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因地制宜支持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仓储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底排吸污、曝气增氧、生态沉淀过滤、鱼菜共生等养殖尾水治理,以及尾水监测、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等。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养殖基地,实现改造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3.补助标准。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对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元,且补助比例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用于净化的沉水、挺水、浮水植物不列入补助内容。鼓励养殖企业增加自筹资金投入,积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提高亩均池塘改造投入标准。
(二)支持生态养殖和设施渔业(150万元)
1.支持对象。符合养殖水域滩涂制度,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优先支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重点支持国家及省主推的水产技术和水产品种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
2.建设内容。集约利用水域资源,加快传统落后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工程化、工厂化、流水槽“跑道鱼”、圈养桶、集装箱式等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加强水处理装备、养殖装备、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等基础建设,提升渔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要求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循环流水“跑道鱼”养殖池400平方米以上;圈养桶(圆池)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帆布池养殖水蛭10亩以上;集装箱式等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要求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3.补助标准。须当年新建或扩建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奖补比例不超过新(扩)建项目总体造价的30%。项目主要用于基础性设施投入补助,不得用于补助苗种、饲料等生产性投入。
(三)支持水产种业能力建设(30万元)
1.支持对象。坚持扶优扶强、大宗和地方特色水产品种育繁并重的原则,支持一批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竞争力,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种业企业。
2.建设内容。推进水产新品种选育,加强保种、育种、扩繁等条件能力建设,提升基础群体保种能力、育种创新能力、优质亲本供应能力或种苗供应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群体保存池、备份基地、隔离检疫池等种质搜集保存设施,催产和孵化车间、亲本池、苗种培育池等生产设施,进排水、水处理系统、电力、道路、无害化处理等配套工程,育种实验室、遗传性能对比测试设施,以及在线监测设备等。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新(扩)建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新建项目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
(四)支持渔业数字化建设(20万元)
1.支持对象。对较大规模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智慧绿色水产养殖、数字化水产品流通等进行补助。
2.建设内容。优先支持鳜鱼、龟鳖等优势特色水产品及池塘规模化养殖,加强养殖模式的数字化改造,推进水质在线监测、精准饲喂等智能处理,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管理、生产、经营、加工各领域的转化应用,构建覆盖渔业生产和管理的智慧渔业技术体系,实现水产经营主体决策信息化、生产智能化、物流销售数据化、管理科学化。
3.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个新(扩)建的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建设内容总体造价的30%。
以上四项建设内容的资金可以根据项目申报、实施际情况相互调剂使用。
(五)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及资源养护(20万元)
1.支持对象。水产技术推广单位、水产种质资源养护机构。支持内容: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关键栖息地调查,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增殖放流和禁捕效果评估。二是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支持地方特色品种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系统调查,支持开展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水产养殖尾水检测及调查。四是积极开展渔业技术推广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支持开展水产品产地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参照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助资金),开展饲料鳜驯化等渔业领域科技攻关,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和推介交流,保障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
2.补助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建设内容的资金可以根据工作实际相互调剂使用。
(六)支持渔政执法装备配备等(8万元)
依法依规实施渔政执法装备配备及运维、抓好平安渔业和应急能力建设。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2024年7月15日前宣传布置项目;7月2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8月5日完成立项评审,并批准项目实施;10月10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项目验收。2024年10月13日前完成项目审计评估,10月16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资金拨付。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五、项目申报程序
由水产养殖单位申请,填写农业财政项目标准文本一式二份报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初审,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7月25日前报区畜牧水产中心。区畜牧水产中心牵头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在10月13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项目评估,区畜牧水产中心再牵头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补助标准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养殖主体参与实施项目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加强分类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渔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渔业发展和管理以外的支出,切实防止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以及闲置浪费情况发生,并避免与其他财政项目资金交叉重复支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报告。2024年7月10前报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报至市农业农村局。执行资金项目季报制度,每季度末月22日前向市畜牧发展中心报送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分年、使用方向、执行进度),11月24日前报送全年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附件: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谯城区资金绩效目标表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谯城区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期 |
2024年12月底 |
||||
市级财政部门 |
亳州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78 |
|||||
其中:中央补助 |
278 |
||||||
地方资金 |
|
||||||
年度目标 |
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产种业能力建设、现代渔业设施设备建设、渔业资源养护,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水平、渔业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水产良种生产供应能力、渔业资源养护能力、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保障渔业依法统计调查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经济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面积 |
≧150亩 |
||||
质量指标 |
渔业依法统计调查任务 |
保障 |
|||||
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 |
提升 |
||||||
水产良种生产供应能力 |
提升 |
||||||
渔业资源养护能力 |
提升 |
||||||
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 |
提升 |
||||||
时效指标 |
资金执行率 |
≧90% |
|||||
资金支出完成时限 |
2024年12月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
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行业抽样满意度 |
≧90% |
抄送: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亳州市谯城区财政局 亳州市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