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05-0013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观堂镇蒋瓦村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11:17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11:17 |
我局于2024年4月11日对你单位在蒋瓦村委会东侧占地建设广场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20年4、5月份未经批准在蒋瓦村委会东侧占地建设广场(该宗地位于谯城区观堂镇蒋瓦村委会东侧,东邻道路,西邻蒋瓦村委会,南邻道路,北邻道路。占地面积0.4704亩(折313.6平方米)。该宗土地类型为乔木林地0.467亩(折311.4平方米),农村道路0.003亩(折2.2平方米),不符合观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0.4704亩(折313.6平方米)到观堂镇蒋瓦村集体经济组织;
2.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构筑物313.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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