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07-0021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14:43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14:4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4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14版)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收回已批准的国有土地 53.093亩(折35395.6平方米)纳入政府储备;
2.没收在违法占地上建筑物6813.34平方米(扣除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面积)及其他设施;
3.处以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共计 3539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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