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09-00146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泗合幼儿园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27 14:52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14:52 |
我局于2024年7月21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土地建设学校一案展开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2年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土地建设学校(该宗地位于谯城区谯城区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西侧李楼至泗合乡道北侧,东邻房屋,西邻空地,南邻坑塘,北邻道路,占地总面积2.787亩(折1857.8平方米),建筑面积944.21平方米。该宗土地类型为村庄用地1852.7平方米,乔木林地5.1平方米,符合五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2004修正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4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11修正版)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787亩(折1857.8平方米)
到五马镇泗合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在违法占地上新建建筑物944.21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3、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 185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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