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09-0014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亳州市谯城区五马镇成才小学行政处罚结果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27 14:54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14:54 |
我局于2024年7月21日对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土地建设学校一案展开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于2015年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土地建设学校(该宗土地位于谯城区谯城区谯城区五马镇泗合集西侧李楼至泗合乡道南侧,东邻泗合小学,西邻房屋,南邻道路,北邻空地,占地总面积10.546亩(折7030.7平方米),其中已出让面积6.985亩(折4656.5平方米),剩余违法面积3.561亩(折2374.2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3144.47平方米。该宗土地类型为旱地886平方米,农村道路155.8平方米,村庄用地1332.4平方米,符合五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1706.8平方米,不符合五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 667.4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2004修正版)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04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11修正版)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3.561亩(折2374.2平方米)到五马镇泗合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违法占地上新建建筑物3144.47平方米及其他设施;
3、并处以每平方米 10元罚款共计 23742 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