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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599/202410-00158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谯城区卫健委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10-14 15:52
发布日期:
2024-10-14 15:52
谯城区卫健委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15:52
来源:谯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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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专业类别主类
处罚文号或编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亳州市谯城区修效侠卫生室
医疗卫生
亳谯卫医罚〔2024〕47号
2024/10/14
未对修某侠、田某春两名工作人员办理乡
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田某春未规范填写病历资料(处方)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
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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