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76W/202501-00074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五马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17 09:50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09:50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加或减少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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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22717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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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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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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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02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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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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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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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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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加或减少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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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22717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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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 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 记…… 。 2.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 条: ……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 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3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加或减少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业务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录用通知书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参保人员工资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经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确认的 参保人员工资关 系或工资审批材 料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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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6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吴燕 |
征缴中心 |
受理岗 |
无 |
办结 |
0.4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郭奥雷 |
征缴中心 |
办结岗位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哪些人员适用于办理此项业务? A:省级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申请增加或减少缴费人员,比如:新录用(招聘)人员、辞职或辞退、工作调 动、退休、开除、被判刑收监等情况。 |
2 |
Q:我之前在企业或者部队有参过保险,请问怎么办理? A:现单位属于省级社保局参保范围,原在企业或者部队参加养老保险的,需要办理人员新参保后,再将 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来。 |
3 |
Q: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新单位如何为其申报缴费基数? A:工作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结算年度内剩余月份缴费基数按其在新入单位起薪 当月的工资重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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