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56K/202411-00001 组配分类: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布机构: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5 09:59 发布日期: 2024-11-05 09:59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09:59 来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360 次
【字体大小:

亳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告

根据《安徽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预测预报情况,11月5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好转,满足《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2024年11月5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