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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732H/202408-0007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08 17:10 发布日期: 2024-08-08 17:10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8 17:10 来源: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5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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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问:《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

公开公正。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地制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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