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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5670/202410-00135 组配分类: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谯城区沙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沙土镇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9 15:21 发布日期: 2024-10-29 15:21

沙土镇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9 15:21 来源:谯城区沙土镇 浏览:2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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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脱贫的基本方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

二、组织机构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辉

副组长:郭奥雷

 员:随晓明  尹纯阳  刘坤  张跃嵩  董成勇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入学通知书、控辍保学书面报告等制度。

(三)完善延缓入学审核材料。

(四)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五)维护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

(六)做好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服务工作。

(七)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能力评估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控辍保学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学校要针对不同层次学生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有效开展宣传工作。秋季开学后,各学校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控辍保学政策,同时通过印发资料、法律讲座、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黑板报、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学等各种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个家庭和每个学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控辍保学机制和氛围。

2.开展“控辍保学大家访”活动。开学前后是加强控辍保学、密切家校联系的最佳时期,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对未及时报名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其他需要关心、关注的特殊学生群体,及时开展家访工作,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户,持续家访,直至劝返。每一个辍学学生都要落实劝返责任人,因人施策,逐户落实,学校领导和班主任、任课教师分工合作,人人参与。积极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并做好过程记录,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3.建立“控辍保学联系人”制度。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联系人”制度,学校实行校长包学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包班级的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学校要立即行动,对未及时回校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及其他需要关心、关注的特殊学生群体分别确定包保联系人,联系人要全面、分类掌握学生的就学情况、在校表现及家庭基本信息,定期组织人员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关心关爱,帮助树立学习信心,培养学习兴趣,防止失学辍学现象的发生。

4.建立并维护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开学当天,各学校要及时统计未到校学生名单,摸清未到校学生去向、原因及家庭基本信息。把初中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秋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

维护好学籍系统中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尤其是对核查结果属“省内就读无学籍”或“省外就读无学籍”的学生,要坚持立行立改。对“省内就读无学籍”学生,由中心中、小学负责督促学生所就读学校为其注册学籍;对“省外就读无学籍”学生,由中心中、小学向学生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函,请求其督促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

5.落实疑似失辍学学生书面报告制度。开学后两天内完成对照学籍逐一核对返校工作,对未返校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原因。对无正当原因未及时返校和确认失学辍学学生要迅速启动劝返复学程序。

学校要安排专人及时联系家长和学生,劝其到学校就读,向未及时回校学生送达《谯城区辍学学生劝返通知单》,向未按时入学学生送达《谯城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单》,学校需认真填写《亳州市谯城区失学辍学儿童控辍保学“一生一案”登记表》并将有关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资料留存备案,提高控辍的有效性。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镇政府和区教育局,由镇政府安排人员联系劝返,直至复学。

6.完善学籍管理。各校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情况全面排查,对义务教育阶段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以及非正常状态学籍进行大排查,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努力实现人籍一致。对于随进城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非户籍地学生流失辍学的,由镇政府向流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函,中心校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针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未按时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中心小学应督促学生监护人认真填写《谯城区延缓入学申请书》(该申请一式两份),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一份由中心小学留存,一份由学生监护人保存。祥见《关于完善延缓入学对象审核材料的通知》。

五、突出工作重点

1.做好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积极构建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辅助的教育安置体系。各学校要重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全校随班就读5人及以上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资源教室。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原则上每周上门不少于1次,确保送教有效果。

对经残疾人教育专家评估小组鉴定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为其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中心小学应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将评估意见书面反馈残疾儿童少年监护人。此外,中心小学将全面跟踪了解重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及时安排具备复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做好贫困户子女的教育安置。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中之重,确保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防脱贫出列后适龄儿童少年再度失学辍学。

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做好其他特殊群体的教育安置。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安排专人予以帮助指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利。要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辅导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六、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中心中小学主动联系当地政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切实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与沙土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对接在校流失学生信息,包保到村到户,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

2.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仅仅抓住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坚持控辍保学与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

3.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各校要依托政府力量,利用社会各种媒体资源,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中心中小学将主动联系镇政府,配合政府结合实际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依法控辍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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