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773/202409-00188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谯城区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16 17:08 | 发布日期: | 2024-09-16 17:08 |
谯城区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全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124.90 |
因公出国(境)费 |
0.62 |
公务接待费 |
98.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25.8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25.88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全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区本级和乡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年初预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62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谯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公〔2017〕188号)。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3.08万元,下降25.2%。本年共发生公务招待659批次,757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25.88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8.47万元,下降13.4%。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9.9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车管理办公室和部分乡镇单位更新公务车辆,2023年没有更新车辆。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23年公务用运行费支出1025.88万元,比上年减少98.53万元,下降8.8%。2023年区本级及乡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2辆,较上年增加1辆。
谯城区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全区“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655.04 |
因公出国(境)费 |
0.62 |
公务接待费 |
82.3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72.0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72.05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谯城区全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区本级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年初预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62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增加0.6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82.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谯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公〔2017〕188号)。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9万元,下降18.7%。本年共发生公务招待524批次,588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2.05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2.37万元,下降21.0%。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9.9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车管理办公室和部分乡镇单位更新公务车辆,而2023年没有更新。其余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23年公务用运行费支出572.05万元,比上年减少92.42万元,增长13.9%。2023年区本级及乡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1辆,与上年持平。
202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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