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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父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负责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相关站所、市场监管所,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该站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站所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各所职责
1、安监办:指导、督促、协调各所,对食物中毒事故中违法行为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2、执法队伍:对事故涉及的食品进行控制,对涉嫌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处置;依法对事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办公室:将食物中毒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上级领导机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负责事故的新闻管理,确定对外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负责接待新闻媒体采访。
4、检验站: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开展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检测工作,为食物中毒调查提供技术参考。
5、乡镇律师:负责做好食物中毒案件的行政核审工作。
6、纪检办公室: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调查处理有关人员在食物中毒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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