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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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
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 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
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
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 3.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 帮扶政策措施……就 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 ,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 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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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理条件
1.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
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
业困难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
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
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
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
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
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
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
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
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
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
确有困难的人员。(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
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
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
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
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
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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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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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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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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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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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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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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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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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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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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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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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或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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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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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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