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33F/202410-00054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十河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0-22 17:02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17:02 |
为深入指导乡村建设,打造乡村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指导大周村村庄建设,特编制《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亳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10月 22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
意见反馈邮箱:shz5660003@163.com
联系电话:0558-5660003
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 月 22 日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为2026至2035年。
规划范围为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村全域国土空间(除城镇开发边界外),总用地面积634.03公顷。
(1)形象定位:世界药都、药香大周;
(2)总体定位:以小麦、蔬菜、中草药种植业、休闲观光旅游业为主导,打造集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宜居康养为一体的特色保护类村庄,十河镇乡村振兴特色示范村和品质人居标杆村。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至2035年,本村耕地面积为377.33公顷,落实耕地保有量363.60公顷,落实永久基本农田309.8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7.98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91.0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19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湿地
本村无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3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4.45公顷。主要用于村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7.84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等建设。
(10)工业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3.47公顷。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加工和药材加工等。
(11)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15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29公顷。主要用于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9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给排水、通信、环卫、水工、干渠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敬空间用地
本村无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5)特殊用地
本村无特殊用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1.31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39.70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坑塘水面、沟渠等陆地水域,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47公顷,主要用于田坎。。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两区多节点”的产业结构。
一心:依托大周村党群服务中心,形成村域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依托县道梅百路(X041)形成乡村经济发展轴。
一带:依托中部滨水景观串联村域产业,打造休闲观光农业景观带。
两区:
综合配套服务区:以综合服务中心和润耕天下景区为核心,为村域的生活、生产提供配套设施服务功能;
现代农业种植区: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休闲农业为辅,加强村企合作,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业种植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同时探索扩展农事体验、果蔬采摘、中草药培育等休闲农业;
多节点:围绕大周村周边的核心产业,包括中草药加工厂、农副产品加工厂、世外桃源、花茶展销及电商孵化中心等。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公顷) |
建设年限 |
建设内容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
1 |
用地复垦 |
12.62 |
—— |
落实增减挂拆旧区用地复垦和203范围内的其他用地中耕地复原,同时逐步对零星、散乱的乡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 |
2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1.61 |
—— |
落实亳州市谯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
|
3 |
林地质量提升 |
88.33 |
2023-2025年 |
提升林地的整体质量和风貌,优化林地种类,逐步替换杨树等单一树种,同时对河流、道路沿线林地进行生态网络构建和修复,结合现状和相关标准设置生态防护林带。 |
|
4 |
水系生态环境修复 |
38.82 |
2023-2025年 |
对河流、沟渠、坑塘水面进行生态修复整治。 |
|
产业发展 |
5 |
种植设施 |
0.03 |
2023-2025年 |
在大周新村东侧预留种植设施用地。 |
6 |
新增工业用地 |
0.40 |
2023-2025年 |
新增一处工业用地,大周新村东部。工业用地主要因村庄产业发展需要,用于日用品加工、手工艺品加工、中药材加工等。 |
|
7 |
新增物流仓储 |
0.15 |
2023-2025年 |
在大周新村南部新增1处物流仓储用地。 |
|
8 |
新增商业用地 |
1.56 |
2023-2025年 |
在润耕天下康养研学基地处新增1处活动场地、在大周新村东北侧新增1处餐厅、东侧新增1处加油站、南部新增1处农副食品加工厂。 |
|
9 |
新增留白用地 |
1.31 |
2023-2025年 |
在村域东部新增一处留白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
|
配套设施项目 |
10 |
健身活动场地 |
0.39 |
2023-2025年 |
在刘大庄、孙套楼分别新增健身活动广场。 |
11 |
污水处理设施 |
0.02 |
2023-2025年 |
在刘大庄南部新增1处污水处理设施。 |
|
农房建设 |
12 |
新增宅基地 |
5.70 |
2023-2025年 |
在各村庄新增农村宅基地。 |
人居环境整治 |
13 |
饮水安全 |
全域 |
2023-2025年 |
日常维护。 |
14 |
危房整治改造 |
全域 |
2023-2025年 |
修缮加固危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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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净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分类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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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改水及改厕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污水管网建设、户改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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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硬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道路修缮、巷道宅前路硬化、停车位。 |
|
18 |
绿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空地绿化、路边绿化、宅边绿化。 |
|
19 |
美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节点建设、杆线整治、公共空间环境整治、标识标牌。 |
|
20 |
亮化工程 |
全域 |
2023-2025年 |
路灯补缺、广场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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