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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409-00072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政策解读】谯城区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09-02 09:24
发布日期:
2024-09-02 09:27
【政策解读】谯城区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2 09:27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21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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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休学: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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