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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410-00001
组配分类:
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出生登记(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10-01 08:38
发布日期:
2024-10-01 08:41
出生登记(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
发布时间:2024-10-01 08:41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2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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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所需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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