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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86E/202410-00001 组配分类: 出生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芦庙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出生登记(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1 08:38 发布日期: 2024-10-01 08:41

出生登记(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

发布时间:2024-10-01 08:41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 浏览:2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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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生证明随父入户所需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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