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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783099464B/202408-00059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9 10:38 发布日期: 2024-08-29 10:38

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依据、条件和程序

发布时间:2024-08-29 10:38 来源:谯城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4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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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

  (四)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

  (五)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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