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88X0/202407-00201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古城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10 09:21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09:21 |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谯建〔2023〕27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到户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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