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应急管理局承接权力目录 |
序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备注 |
118 |
行政处罚 |
对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
对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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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处罚 |
119 |
行政处罚 |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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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
120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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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行政处罚 |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逾期不改正等二类行为的处罚。 |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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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122 |
行政规划 |
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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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其他权力 |
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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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其他权力 |
要求建设单位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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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其他权力 |
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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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其他权力 |
对未依法开展地震台网建设和监测的责令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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