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150B/202407-00062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科普】安徽首份扬子鳄《司法保护令》发布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09:57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09:57 |
近日,安徽首份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令》在安徽扬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落地实施,以司法之力,为扬子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护身符”。
《司法保护令》由宣城市中院发布,列出了九条禁止性条款,全面禁止猎捕、杀害、出售、购买、利用、食用扬子鳄以及破坏其生存环境等行为,并在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红星、杨林、夏渡、高井庙、朱村、双坑、中桥七个片区进行了竖牌公告,保护范围覆盖了扬子鳄的主要栖息地和自然庇护所。
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迄今已有2亿多年历史,被誉为生物进化史上的“活化石”。然而,近年来捕食扬子鳄蛋、在保护区放置捕猎装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这一珍稀物种的生存。《司法保护令》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为扬子鳄等珍稀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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