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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150B/202405-00110 组配分类: 农用地转用审批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4〕67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31 16:54 发布日期: 2024-05-31 16:54

农用地转用公告 谯政〔2024〕67号

发布时间:2024-05-31 16:5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 浏览:5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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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乡村建设发展需要拟对古井镇杨楼村张庄组王庄组,张集村西田庄组,减店村前怀庄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批次

亳州市谯城区2024年第1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谯城区范围内6个地块,分别为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HC2,北邻房屋,南邻空地,西邻房屋,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WM,北邻房屋,南邻空地,西邻钢构棚,东邻房屋;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CGR,北邻空地,南邻古井大道,西邻钢构棚,东邻钢构棚;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XF,北邻空地,南邻安徽红芮实业有限公司,西邻房屋,东邻水泥路;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LKJ,北邻空地,南邻房屋,西邻空地,东邻空地;谯城区土地储备地块GJPX,北邻亳州十里飘香酒业有限公司,南邻减王路,西邻空地,东邻房屋。详见土地范围示意

本次拟转用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转用目的

本次拟转用土地是为了乡村建设发展,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农转用情形。

四、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亳州市谯城古井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乡、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发布,并在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zqc.gov.cn/Zrghj/)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古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  

电话:13731810509

                                                                                       202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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