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679M/202407-00002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谯城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
名称: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结果】谯城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09:09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09:11 |
关于2024年1月-2024年6月谯城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228号)等文件要求,谯城区病死畜禽收集由保险公司、畜牧部门、无害化处理中心、养殖场四方人员在场清点,集中处理由亳州市安佑畜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数量经乡镇初审,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核实并汇总,2024年1月-2024年6月期间我区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1599头;处理其他畜禽数量为:病死牛502头,病死羊757头,病死鸡2340只,病死兔12190只,按照规定比例折合成生猪数量3246头。按照《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228号)文件精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80元/头予以补贴,2024年1月-2024年6月期间我区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1599头,其他畜禽折合生猪数量3246头,共计24845头,需发放补助资金198.76万元。现将谯城区2024年1月-2024年6月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谯城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牛强强,联系电话:0558-5221596。
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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