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谯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委员会领导机构和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杨荔 副区长
副主任:王贵成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邓刚 区卫健委副主任
张建宏 区民政局副局长
许涛 区残联副理事长
委员:汪春杰 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孙碧霄 区卫健委医政科科长
石腾飞 区民政局低保办负责人
陈涛 区残联残疾人鉴定科负责人
林夕 安徽省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陈新廷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眼科医师
王秀英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儿科主任
沈明东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骨科主任
王雪耕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皮肤科主任
李井伟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耳鼻喉科主任王瑞松亳州市华佗中医院口腔科主任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谯城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汪春杰同志兼任。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1.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能力进行评估,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康复、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意见。2.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专家委员会做出的评估结果属于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仅可被用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了解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结果及其他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