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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33F/202406-00094 组配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谯城区十河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谯城区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各项管理及监督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4 10:34 发布日期: 2024-06-24 10:34

谯城区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各项管理及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24 10:34 来源:谯城区十河镇 浏览:24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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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分校财务管理制度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⑴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维修(维护)费和其它费用。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实行校长“一支笔"经费开支审批制度。除正常的公务费开支外,其他专项专支;凡在1000元以上要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5、实行统一采购制度。学校所需的物品购置,要先做出方案报告,由总务处审阅、主管校长审查批准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交由总务处执行,符合政府采购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五、执行预算,做好决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财会人员要做好月报、年报工作,向校长汇报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收支情况。

六、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效能办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总务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财会人员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示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示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三、财务公示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物品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四、财务公示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示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五、财务公示的时间

主要采取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的方式。学校财务每月公示一次,期中、期末各稽核一次,对财务收支管理,按会计年度,年初要公开收支预算计划,年终公开财务收支决算情况。

六、财务公示的组织实施

建立由学校行政领导、财会人员和工会(教代会)代表参加的财务公开审议监督小组。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重大购物、支出等,不能一人说了算,必须经校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

2、凡购买金额单价在千元以上的物品时,必须三人以上知道,并经过多家选择、竞聘,了解物品的性能、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最后择优选购。

3、学校财产、物品报废报损时,须报校务会通过,校务会成员和相关人员要验收、确认后,方可操作。

4、学校财务、账本等,校长和总务主任要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学校保险箱,大额现金解入银行须有两人一起前往。

5、学校开学时收费须教导处核实,每月收费须总务主任核实,及时了解收付费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校长汇报收缴金额情况。

6、退办学生费用时,须教导处、总务处相关部门核实,并有学生、家长签名后的明细清单,最后教导处备案。

7、数额较大的金额学校集中退款,须两人以上相关证明,明细单须相关部门备案。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内控稽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各项经费使用效益,规范各项经费使用流程,结合我中心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的启用及会计档案管理

凡单位法人的直接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会计档案由学校会计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借出。

二、严格各项经费使用流程

各校每次审批合理合规的手续完好的原始凭证都要遵守下列使用流程: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学校会计自然校校长--中心校校长--中心校会计--区教育局会计审核中心--中心校会计--学校会计。

三、各项经费的使用权限

首先,出具的原始凭证,要合理规范,所谓合理规范,就是一看出具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二看是否超出出具原始凭证单位或个人的经营范围;三看出具的原始凭证是否过期;四看出具的国税、地税、原始凭证的列出项目是否规范;五看每张原始凭证里面的相关的逻辑关系。其次要完善相关原始凭证手续,每张原始凭证要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理财小组签字、自然校校长签字、中心校校长签字。

四、各项经费的使用要求

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各项经费。

五、预算外事业性收入入库要求。

所有预算外收入一律缴入财政局预算外专户,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内部审计制度

 

一、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维护学校财经法纪,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的有效机制。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在主要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校财务收支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并向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安徽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搞好本单位内审工作。

二、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

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加强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防范和纠正影响资金安全的问题。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主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使学校资金有序有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堵塞漏洞,杜绝隐患。学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针对资金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学校的财务人员对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必须认真审核,并于年度会计档案一同保存。

3、对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和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资金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5、对于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转移资金等行为。

6、要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加强银行账户的集中管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类银行定期存款业务以及各类资金的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授权批准程序,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法。严禁办理银行柜台外业务,严禁擅自挪用资金,出租、出借单位账户。

7、学校取得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账外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8、单位对外投资活动必须建立集体审议联签制度,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杜绝个人舞弊行为。要加强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和审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9、单位审计部门必须对资金的真实性、完整性、资金收支业务的合法性,以及资金核算、帐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对单位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批程序以及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投资收益、投资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或调查。每年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学校财务部门必须如实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会计凭证、账簿及有关资料,不得隐报、瞒报。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三、加强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为了保证建设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根据《审计法》、《建筑法》、卫生厅、卫生局《内部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基本建设、重点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具体审计监督事项如下:

1、学校对于各种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修缮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标,按照跟踪审计出具的工程进度单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决算均应进行审计,未进行审计的工程决算,财务部门不得予以支付。

2、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资金来源的客观性: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批准情况;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

(2)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及变更内容、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材料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成本及相关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3)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有关监理报告及竣工决算报表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3、各学校对于大型建设项目,从立项批准后,审计部门必须介入,有能力进行审计的,可进行全程跟踪审计。暂无能力实施审计的,在征得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经批准认定的、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为确保审计合法、真实、效益,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前,由学校内审机构(兼职内审人员)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考察认定,经考察认定的中介机构可对该项目实施审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指令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否则,将视为违纪,审计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审计时,学校内审部门可派人参加,内审机构(内审人员)按现行审计程序组织实施。

4、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结算手续,预付项目工程款应留足尾款,基建修缮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5、学校建设部门要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报表,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审计部门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四、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

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职称评定;

8、评优、评先工作;

9、分配方案的制定或调整;

10、教师工作安排;

11、年度经费预算、决策报告;

(二)重要干部任免

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5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

21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

1)、召开校务、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会后各司其职

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

2)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按时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河学区中心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监督学校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

2、学校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核算、统一管理,财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守岗位职责,校长对学校的各项收入进行监督,并根据学校规定,财会人员及时向教职工汇报学校收入情况。

3、财务部门应根据上级的经费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的测算,根据上级有关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校长室统一指导下,编制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支出预算表,经行政会讨论并按时报局主管部门审定。学校全年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核定预算运作,同时根据学校各时期的收支状况,做好教育经费收支执行情况分析,根据年终教育经费的实际使用决算情况,做好全年的学校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4、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收支全面管理。

5、各部门根据学校规定的经费使用额度及实际需要使用时段,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采购,采购后发票经手人必须签名,由财产管理员验收入帐。凡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须办理好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后,方可采购。采购后的物品必须按照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办理各项手续。

6、报销的发票及发放的各类款项,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复核人、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各类费用发放,工程款项,招待费用,学生代办费支出须由校长审核签字。对学校必要开支,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校长审批。在日常行政开支中,对校内的工程及重大开支,须经领导小组成员讨论后实施。

7、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单位须以各组室申请的项目为依据,由后勤组进行汇总整理,报请学校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和审批通过,并向全体教职工汇报,经确定后,在编制下一年度单位预算时,同时编制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8、按规定的手续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学校收入现金必须开具财政局印制的收据给交款人;支付现金应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校长、财产保管员、经手人签章。

9、严格执行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学校经常对学校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保证帐实相符并监督现金的合理使用。

10、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财经法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对审批项目加强监督管理。

11、更换出纳人员,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点交,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大额物品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孙恒友

副组长:杨立海   朱先荣

成员:郭家才   康华丽   王飞   王红艳   闻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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