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33F/202406-00064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十河镇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22 10:17 | 发布日期: | 2024-06-22 10:17 |
1 快速指引
事项名称 |
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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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516601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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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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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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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 |
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01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1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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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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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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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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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516601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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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 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 记…… 。 2.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 条: ……在一个缴费年度 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 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
3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 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5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或代办点等渠道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 《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结:根据办理结果对事项进行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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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李惠宇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在规定时限内受 理业务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李惠宇 |
谯城区社保中心 |
在规定时限内办 结业务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人员增减时出现补缴或者退缴情况怎么办理? A:非次月减员比如目前是10月,职工需要从10月停保,需要带减员表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资料到窗口办 理减员和退费; 一次性增员补缴超过三个月的,单位需要提供单位为补缴职工发放工资的原始工资表 |
2 |
Q:企业能否为非本企业的人员申报缴费人员增加? A:根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用人单位需为本职工办理参保和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同时有关政策对参加 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违规办理参保手续的,要承担法定责任 。 |
3 |
Q:为什么我的社保在新单位增加不上? A:可以核查是否因为您的社保关系原单位未申报解除,社保关系由原单位申报解除后方能在新单位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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