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030T/202406-00112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牛集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21 09:20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09:20 |
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实施主题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需延缴的社会保险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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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8-5313550 |
监督电话 |
0558-5523349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
0 |
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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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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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目录子项名称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基本编码 |
002014003003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301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60200316619694002014003003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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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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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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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所属区划 |
谯城区 |
实施主体 |
谯城区人社局(外专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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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方式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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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需延缴的社会保险费情形的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投诉方式 |
0558-5523349 |
咨询方式 |
0558-5313550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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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十五年的,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 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 待遇。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 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2.《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 年龄, 一般应 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 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 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 3.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 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参加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
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4. 《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 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 一、关于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延长 缴费问题。参保
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 年的,继续缴 费地为户籍地。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 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 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具体延长缴费办法 由各地制定。 5.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 5〕32号)第二十五条:参保单 位因不可抗力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养 老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
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
3 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需延缴的社会保险费情形的
4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 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5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
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王素娟 |
谯城区人社局 |
在规定时限内受 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谯城区人社局(
外专局) |
于昕 |
谯城区人社局 |
规定时间内办理 |
无 |
6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7 常见问题
1 |
Q:缓缴期间是否收滞纳金?
A: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 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 的社会保险费。 |
2 |
Q: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够15年,能否一次性补缴够15年
A: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延续缴费至55岁(男职工缴费至65岁),尚不够15年的可一次性 趸交;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应按年续交,直至缴费够15年,方可申请退休。 |
3 |
Q: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补缴社会保险费?
A: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按月、季或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可 跨年缴纳和往前补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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