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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84P/202405-00171 组配分类: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布机构: 谯城区大杨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办理指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名称: 【办理指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8 09:27 发布日期: 2024-05-28 09:27

【办理指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发布时间:2024-05-28 09:27 来源:谯城区大杨镇 浏览:35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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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谯城区公安分局各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所需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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