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84P/202505-00056 | 组配分类: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大杨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户籍管理】办事指南: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办理指南 |
名称: | 【户籍管理】办事指南: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办理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10:03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10:03 |
18周岁以下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备注:
若父母有一方联系不上(或非婚生育的情况下),另一方需书面承诺如孩子成年前对方对变更姓名提出异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其同意公安机关恢复原状;上述异议发生在孩子成年后,则以孩子意见为准。
事项名称: |
未成年人姓名变更 |
||
事项编码: |
|
警种: |
户政 |
事项类型: |
其他权力 |
||
行使依据: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亳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
||
受理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六)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为保障公民姓名权的同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稳定,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一般不予变更姓名。 |
||
申请材料: |
(1)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姓名变更的原因; (2)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 (3)居民户口簿。 |
||
办理流程: |
开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审批→核对原件→办结→取件→结束 |
||
承诺期限: |
16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办理部门: |
户政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