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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6284P/202405-00137 组配分类: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布机构: 谯城区大杨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办事指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名称: 【办事指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1 16:19 发布日期: 2024-05-21 16:19

【办事指南】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发布时间:2024-05-21 16:19 来源:谯城区大杨镇 浏览:3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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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二、受理条件

  •   已通过验收认定,符合奖补申领的。
  • 三、申请材料
  • 四、办理流程
    • (一)建设主体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做出决定,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 五、常见问题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七、办理地点
  • 亳州市谯城区新华路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6号区人社局综合窗口
  • 八、补贴标准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年,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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