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5652X/202402-00055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古井镇中心沟、单家沟水系改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文号: | 谯水审批 [2024] 7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02 09:11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09:11 |
谯水〔2024〕7号 项目统一代码: 913400001519400083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月26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古井镇中心沟、单家沟水系改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见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8公顷。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 水土流失治理度92%,土壤流失控制比1.11,渣土防护率95%,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其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424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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