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0813/202405-00062 | 组配分类: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薛阁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居住证签注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15:4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15:40 |
一、受理部门
谯城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 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 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办结。
四、所需材料
1、
2、居住证明
3、居住地住址证明
4、就业证明
5、就读证明
6、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行使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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