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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200316596XK/202404-00094 组配分类: 注销登记
发布机构: 谯城区城父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20:54 发布日期: 2024-04-25 20:54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发布时间:2024-04-25 20:54 来源:谯城区城父镇 浏览:33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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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4070900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编码 11341602A03187405Z4340709004000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602A03187405Z434070900400001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所属部门 谯城区公安分局 所属区划 谯城区
实施主体 谯城区公安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583033697)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代办授权形式 一次强授权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58-5233178 咨询方式 0558-5551975
审查标准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2.《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版)》第五十条: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通知其本人或者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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