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应急局2024年第一季度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分月序时进度 |
完成情况 |
完成时间 |
责任科室 |
备注 |
1 |
挂牌督办隐患不少于120处;全区排查治理一般隐患不少于12000处。 |
全年推进:第一季度督办挂牌隐患不少于30处、第二季度督办挂牌隐患不少于40处、第三季度督办挂牌隐患不少于50处,一般隐患排查数量每月不少于1000处。 |
2024年1月30日,对17家企业57处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一月份上报一般隐患1801处;二月份上报一般隐患1635处 ;二月份上报一般隐患1659处。 |
2024年12月底 |
综合科 |
本职工作 |
2 |
筹备召开区安委会会议4次。 |
每季度一次。 |
2024年1月18日,召开安委会(消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 |
2024年12月底 |
综合科 |
本职工作 |
3 |
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
二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工作的考核。 |
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已完成 |
2024年12月底 |
综合科 |
本职工作 |
4 |
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督查。 |
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不少于4个乡镇(街道)和3家区直部门。 |
1月23日,谯城区安委办到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1月30日,区安委办对十八里镇、花戏楼办事处、商务局、发改委和经信局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月31日,区安委办对大杨镇、赵桥乡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月1日,区安委办对古井镇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
2024年12月底 |
综合科 |
本职工作 |
5 |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暗访督查。 |
每季度不少于2次。 |
1月17日上午,谯城区安委办、消委办联合对寄宿制学校、交通运输、养老机构等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暗访督查; 1月22日,谯城区正版、区安委办联合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对厂中厂安全生产进行专项督查; 1月26日,谯城区安委办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1月28日下午,谯城区安委办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餐饮、超市、医院、学校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3月4日,谯城区安委办暗访督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复查复工情况。 |
2024年12月底 |
综合科 |
本职工作 |
6 |
依法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日常监管及行政许可工作。 |
依法开展日常监管及行政许可并归档。 |
一是组织开展了春节及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共办理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6件、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1家。 |
2024年12月底 |
监管科 |
本职工作 |
7 |
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
做好谯城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灾害信息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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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 |
减灾科 |
本职工作 |
8 |
做好应急普查序时推进督促工作,强化应急值守和监督检查。 |
全年推进,确保每月应急普查企业填报率达到省厅要求。 |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做好应急资源填报工作的提示函>,已按要求完成:3月30日前完善通讯录信息;4月10日前完成区、乡镇(街道)政府预案填报工作。 |
2024年12月底 |
应急管理中心 |
本职工作 |
9 |
全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 |
上下半年各完成1次演练。 |
已于2024年4月2日举办<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
2024年12月底 |
应急管理中心 |
本职工作 |
10 |
抓好主汛期防汛抗旱工作,开展1次汛期安全应急演练。 |
适时组织开展汛前、汛期安全督查检查。 |
4月2日联合市局、水利局在包河闸开展一次防汛应急演练。开展两次汛前检查。 |
2024年12月底 |
防汛中心 |
本职工作 |
11 |
依法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每月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10家次,每月立案处罚非法违法行为不少于2卷。 |
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数102家次,立案处罚起数8起 |
2024年12月底 |
执法队 |
本职工作 |
12 |
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全年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2期。 |
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下半年各举办1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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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底 |
办公室 |
本职工作 |
13 |
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
不少于2次以上 |
2024年3月25日,区地震办联合亳州市地震局在亳州市第四中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一次;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区地震办在魏武广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一次; |
2024年12月底 |
地震办 |
本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