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无障碍  |  长者版  |  登录  |  注册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专题首页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341602003165839W/202403-00084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机构: 谯城区张店乡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申请房屋操作流程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09:13 发布日期: 2024-03-08 09:13

申请房屋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3-08 09:13 来源:谯城区张店乡 浏览:335 次
【字体大小:


申请房屋操作流程

一、由建房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建房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农用地可耕地内不可建房,河道、堤坝、道路沿线以内等不符合建房的地方不可建房;

(二)符合“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政策”;

(三)建房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20平方米;

(四)建房宅基地权属不存在争议;

二、村委会根据建房户的申请,根据村民组审议意见,首先审核建房户是否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符合上述条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给予签字盖章(要有村包组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村从镇领取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

四、公示。由村委会对建房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无异议则进行上报。(公示一式两份,一份在村部张贴公示,一份在申请人所在自然村公示)

五、镇政府根据村委会初步审核情况受理建房户的申请。

六、镇政府、土管所,对建房户宅基地进行实地踏勘测量、绘图、审核后,报镇土委会研究决定审批。

七、建房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