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2003166276W/202405-00121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发布机构: | 谯城区五马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09:37 | 发布日期: | 2024-05-14 09:37 |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5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三)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
2.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
3.评议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及村民组显著位置公示;
4.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
5.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危房改造户资料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并公示;
6.经县级审批的危房改造户,由村委会在村公示栏进行公布;
7.各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组织与各户签订实施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内容、要求、补助资金、完成时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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